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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决裂的代价1.2亿美元网络游戏规则在哪

作者:破天开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2-4 12:51:39

  搜狐首页 IT频道首页 互联网 国内互联网 网络游戏 >> 各方评论 传奇决裂的代价1.2亿美元 网络游戏规则在哪 2003 02 26 09:55 作者: 大海 转自: 计算机世界 一个"二流"游戏和一个小公司,在互联网泡沫破裂后万马齐喑的艰难时世,却引发了一场网络游戏革命。这就是网络游戏《传奇》和它的运营者上海盛大。短短两年内,《传奇》赚了6个亿,上海盛大也从一个默默 无闻的小角色一跃而成为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公司之一!根据IDC的统计,2002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达到了9.1亿元,网络游戏对媒体出版的直接贡献为18亿元,对IT产业为33亿元,对电信则超过了70亿元,总计贡献超过了120亿元。IDC还预计,中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在2003年将达到19.7亿元。就在《传奇》如日中天时,却面临着能否继续存在下去的挑战。表面上是因为《传奇》运营商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所致,但它暴露的产业问题将波及几乎所有的网络游戏商,使之成为整个产业的里程碑事件。作为游戏软件提供者,韩方突然中止合同,对盛大继续运营《传奇》的合法性提出严峻挑战。 2003年2月17日,上海盛大网络公司(以下简称盛大)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在今年5月左右发布其"自主研发并拥有所有知识产权"的网络游戏,新游戏名称暂定为《新传奇》,《传奇》的老用户可以把资料延续到新游戏中来。新闻发布会宣布的所有内容,与此前盛大的合作伙伴发布的消息针锋相对。就在1月24日,韩国Actoz公司发布声明:提前中止与上海盛大网络公司的合同,该公司不再拥有《传奇》在中国大陆地区的运营权。理由是:连续两个月拖欠韩方应得的分成费。按照双方合同,盛大的独家运营权将在今年9月结束。双方的纠纷在业界引起了巨大反响。《传奇》创造了全球最高的在线人数和用户注册数,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游戏。作为游戏软件提供者,韩方突然中止合同,对盛大继续运营《传奇》的合法性提出严峻挑战。2月16日,韩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已经把盛大现在运营的《传奇》称为"私服"。盛大迅速做出反应:韩方单方面中止合同是非法的,在仲裁结果出来之前,盛大不会中止《传奇》的运营。2月17日,盛大总裁陈天桥说:如果韩方欲给《传奇》寻求盛大之外的运营商,在它们签署协议的当天,盛大就会对韩方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决裂《战魂OL》中的它,竟想抢百晓生兵,代价无疑是惨重的。除了对产业的影响外,对它们本身的影响也生命攸关。盛大90%左右的收入来自《传奇》,其累计收入已超过6000万美元。由于合同中止,盛大可能失去合同未竟期(约8个月)的收入,按其当前收入水平(每月约750万美元)估算,其损失将超过6000万美元。其次,韩国Actoz公司的损失亦成事实。作为韩国上市公司,中止声明发布后,Actoz股票大跌,市值损失了4000万美元左右。在盛大和Actoz之间,还有一个"第三者":《传奇》开发商 韩国Wemade公司,其损失也显而易见。 Actoz占Wemade公司40%的股份,并拥有《传奇》部分版权。《传奇》在中国的运营代理合同,就是Actoz与盛大两方签署的。Actoz经常扮演着《传奇》代言人的角色,但Wemade声称自己也是《传奇》的代言人。按照双方合同,盛大每月向韩方支付其收入的27%,作为代理运营游戏的分成费,并一次性支付了30万美元的代理费。Wemade得到这27%的七成,Actoz得到另外三成。分成费在韩方两公司的总收入中都占到很大比例,早在2002年7月,Wemade从中国市场获得的收入就已超过其韩国方面。如果仲裁失败,韩方两公司将可能损失2000万美元分成费,包括已发生的约1000万和合同未竟期内可能获得的1000万。因为合同中止,三方总计损失将超过1.2亿美元。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它们能得到什么?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个愚蠢的选择,对于《传奇》6000万用户而言,是一种损失,对于整个网络游戏产业则不亚于一场地震。 2001年6月29日,盛大与Actoz签署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2001年9月到2003年9月,盛大拥有《传奇》游戏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运营权,韩方则获得《传奇》运营的分成费。 2001年11月,经过半年多筹划和试运营,《传奇》开始收费,很快取得成功:同时在线人数迅速突破10万和40万大关,2002年年中,达到60万;注册用户数则超过6000万。《传奇》也成了当之无愧的"全球最大的网络游戏"。《传奇》按游戏时间收费,收费标准为每120小时35元。巨大的同时在线人数,给传奇带来了丰厚的收入。《传奇》的成功原因,也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盛大认为:《传奇》的成功主要在于其运营服务。超越对手的服务,吸引了许多回头客,"粘连"住了付费玩家。同时,它采用的销售模式也颇具独创性。其销售渠道总代理 恒康网络,采用在线销售模式,实现了网上"虚拟卡"的销售,屏蔽了实体卡的诸多不足,具有高效、安全、销售成本低等优点。这种新颖的销售方式对迅速推广网络游戏,起了很大作用。网络游戏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一流的运营商用二流的游戏创造了超级"传奇"。据说,《传奇》在韩国的运营成绩最好时也不过排在第十二名左右,但《传奇》的开发者Wemade却说最好成绩为第四五名。 Wemade虽没有跟盛大计较这些口舌之争,但对上述传言已颇有微词。它认为:《传奇》进入中国市场的时机恰当才是其成功的要诀。就游戏本身而言,《传奇》操作简单、容易上手,且具有浓郁的东方背景,也是其成功因素。作为一种特殊产品,网络游戏不同于单机游戏,其服务基于两个要素:游戏产品本身和游戏用户数据库。在游戏内容逐渐社会化、玩家越来越需要满足交流需求的情况下,两者同样重要,而游戏开发商和游戏运营商则分别掌握着两个要素。在韩国和日本等游戏发达国家,这两个角色是合二为一的,一般不会产生上述矛盾。但在中国,两者在多数情况下是分开的。中国网络游戏产业链中有三个稳定环节:游戏开发商(上游),游戏运营商(中游),游戏销售商(下游)。在中国,运营商群体的数量巨大。IDC报告显示,2002年国内市场上,约有90家运营商运行着110多种网络游戏产品,盛大和《传奇》就在其中。尽管在大部分开发商与运营商之间的合作中,运营商都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但在《传奇》的"食物链"中,盛大却通过自己的积极努力,逐渐成为"游戏"的主角。在业界,《传奇》与盛大的名字是联系在一起的,而其韩国合作者的影响则逊色得多。盛大总裁陈天桥说:"盛大没有《传奇》,还是盛大。《传奇》没有盛大,还能是传奇吗?" 在《传奇》迅速取得成功的同时,中国网络游戏产业也吸引了大量的投资,形成了互联网泡沫破裂后的一个投资高潮。据了解,目前已投资或准备投资网络游戏的国内上市公司约有10家左右,而传统单机版游戏商更是紧跟步伐介入网络游戏领域,销售代理商"下海"者则更多。网络游戏以其"防盗版避风港"的美名,越来越获得投资者的青睐。不过,问题随之而来,这么多中国游戏商中,真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研发能力者却寥若晨星。于是,它们的目光转向韩国和日本,两国在网络游戏领域已经积累了许多技术和产品,特别是韩国,网络游戏已经成了电信产业的"救世主"。于是,短期内迅速出现了"卖方市场":经常有好几个国内游戏厂商同时与一个韩国游戏开发商谈运营代理事宜,以至于韩方"奇货可居"。新浪网总裁汪延说,有些游戏的运营代理费从几十万美元一下子飚升到上百万 美元,有时甚至发生了国内厂商之间相互拆台的恶性竞争。某渠道商透露,新浪在最近与韩国游戏《天堂》的合作中,就让韩方占了很大便宜,大部分利益被韩国开发商拿走。尽管,中国游戏商不得不接受"以市场换产品"的宿命,但还是有人认为,中方运营商正被韩方开发商挤压得失去生存空间。据新闻出版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副司长寇晓伟透露,中国市场上目前运营的网络游戏大部分为国外产品。他坦言,"更愿意参加国产网络游戏的发布会",而不是国外游戏进入国内的运营代理发布会。文化部产业司副司长金一伟则认为,这种状况对民族文化的宣扬不太有利,尽管他并不反对国外健康有益的游戏产品进入国内。网络游戏不仅是IT产品,也是文化产品。缺乏自主内容和知识产权的网络游戏和开发商,无论对产业本身而言,还是对弘扬民族文化而言,都是危险的。 Wemade驻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崔淇喆是个"中国通",与盛大合作之前,就已经对中国网络游戏市场有了解。2001年和2002年,崔代表Wemade参加了许多国内组织的发布会和展示会。但在大部分会上,本来想宣传Wemade品牌的崔淇喆,却"很不舒服"地看到:尽管《传奇》已经家喻户晓,但作为其开发商,Wemade并不为业界所知。不过没多久,作为《传奇》的开发者,Wemade就吸引了不少盛大的竞争者。盛大说,有确凿证据表明:Wemade在2002年初就试图寻找盛大之外的合作伙伴。盛大认为可能的原因是:Wemade觉得当初《传奇》的代理费和分成比例都有些低了。在韩国游戏日益紧俏的中国市场,韩方的心理越来越难以平衡。 Wemade则说:"我们没有主动联系过别的游戏运营商。谈合作意向,也是针对除《传奇》之外的Wemade的未来产品。" 盛大向韩方明确表示:希望能够把《传奇》的运营代理权延期,并希望优先运营即将开发出来的升级版本《传奇2.0》。按盛大对原合同的解释,这也是必然的魔兽开服一条龙服务,而且应该免费。《传奇2.0》即盛大对"The Evil誷 Illusion(简称EI)"的中文称谓,《传奇》是盛大对"Legend of Mir2"的中文称谓。盛大说:原合同约定的对象为"Legend of Mir2"及其升级版本,并规定其升级版本EI也由盛大运营。韩方当时给EI的全称为"Legend of Mir2:The Evil誷 Illusion",但后来,Wemade就单方宣布将EI更名为"Legend of Mir3:The Evil誷 Illusion",并声称EI是不同于"Legend of Mir2"的新产品,原合同约定的对象不包括该产品,Wemade有权独立处理该软件。此后,Wemade在韩国把"Legend of Mir3:The Evil誷 Illusion"(即盛大所称的《传奇2.0》)与"Legend of Mir2"(即《传奇》)分开运营。 Wemade说:原合同中只有"升级版本"这个概念,而"Legend of Mir3:The Evil誷 Illusion"不是"Legend of Mir2"的升级版本,而是"后续版本",这是两个概念。 2002年7月之前,Wemade虽不能与盛大直接进行商务谈判,但其手中的筹码显得越来越重要。同时魔兽开服一条龙服务,尽管Actoz与Wemade在股权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前者并不能完全主导后者的决策权,这一事实也被崔淇喆证实:"Wemade的原股东还是控股方。"未来盛大能否拥有《传奇2.0》的优先运营权,甚至续约《传奇》的运营,在很大程度上都得看Wemade的态度,这态度将会影响盛大上亿美元的收入。陈天桥说:2002年年初Wemade公司CEO就曾向他建议,撇开Actoz,双方直接合作。陈没有同意,并把此事通报了Actoz,因此"得罪"了Wemade。不久,Wemade提出:能否按时支付分成费。按照原合同,盛大应该在当月的15日之前支付上月的分成费,但盛大经常拖延付费期。盛大的理由是:签署原合同时的付费期限是根据一万在线用户设计的,没想到用户数量增长如此迅速,所以盛大每次向国外汇出款项之前都要向外汇部门申请,正是它延误了付款期限。 Wemade认为这不是理由,因为申请时间不需要那么长,而且盛大曾经也有按期付款的时候。崔淇喆向记者提供了付款时间表,盛大拖延付款时间最长超过了3个月(不含盛大未付款的那几个月)。盛大又为拖延付款找到一个理由:根据中国外汇管理法律法规,每次必须要等韩方把发票给盛大,盛大才可汇出分成费,但韩方给盛大开具的发票总是姗姗来迟,比如7月份的发票在10月底才到,所以盛大也只好在11月才给韩方汇出7月的分成费。 2002年3月前后,Wemade开始怀疑盛大:盛大向韩方提供的销售收入数字是否属实?当盛大宣布《传奇》同时在线人数超过60万时,韩方的怀疑达到了高峰。于是,Wemade建议Actoz查看盛大的收费系统(Billing System),以确认盛大提供给韩方的销售收入是否属实。理由是,盛大给韩方提供的销售收入数字既不是上缴给税务部门的财务报表,也未经权威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只是盛大单方面签署的一张纸而已。"崔淇喆说。陈天桥说:"可以跟我们要这些资料啊,但他们没有!"韩方坚持要查看Billing System。盛大拒绝了这个要求。理由是:盛大获得证据证明Wemade正在私下兜售本该由盛大运营的《传奇》新版本,而且原合同中并没有规定韩方有此权力。但韩方认为,开发商进入服务器确认销售情况2018年1月31日,《AIKA创世之神》…。,是很符合常理的事情。 2002年7月9日,Actoz给盛大发了一个通知(Final Notice),通知盛大中止原合同。根据原合同,盛大延期付款超过两个月,Actoz可以单方面中止合同。而盛大认为,此前韩方已经多次违反合同,盛大比韩方有更多理由中止合同,只是因为本着合作诚意才没有这样做。陈天桥认为,Actoz的决定可能受到了Wemade的压力。因为Actoz是韩国上市公司,不可能主动做出这样损人不利己的行为。而且,陈对双方的关系一直很信任,并告诉记者,就在矛盾升级后的春节和元宵节,他还与Actoz的CEO一起共度了佳节。盛大没有消极应对这次危机,为了继续合作,它做了一些让步。于是,2002年7月14日,在维持原合同的基础上,又出现了一个补充协议,这次是三方共同签署的:甲方为Actoz,乙方为盛大,丙方为Wemade魔兽开服一条龙服务。补充协议中增加了几个新条款:宣布2002年7月9日的通知(Final Notice)无效;韩方有义务帮助盛大解决其技术问题,如外挂问题等;盛大拥有EI的优先运营代理权,而且是免费的(Wemade则认为:免费一说最多只能看作是暂时),韩方应在2003年1月向盛大提供运营EI所需的程序;盛大付完拖欠的分成费,并接受韩方查看其收费系统的要求。随后,盛大向韩方提供了计费系统服务器的IP地址、查询用户名和密码,并支付了拖延的分成费。但是,韩方很快发现,它们的"查账"要求并不那么容易实现。崔淇喆说,他一直没有登录进去过盛大的计费系统,当然也无从查账。而陈天桥则说,盛大开放给韩方的访问时间是有时间段的,"如果韩方在开放时间段内没有登录进去,那是它的事,与我方无关"。此后,当双方矛盾激化时,盛大又公开声明:"宁可让会计师事务所进入服务器审计我们的销售状况和财务报表,也不愿意让野心者找借口进入服务器转移用户资料。" 2002年7月,Wemade得到一个坏消息:《传奇》的意大利运营商泄漏了游戏服务器的安装程序。据Wemade调查,由于其意大利运营商管理不善,服务器安装程序被一个离职员工泄漏出去,并在网上公开散布。事发之后,韩方中止了与意大利运营代理商的合同。崔淇喆说,泄漏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 即2 002年7月24日,Wemade曾通知盛大,此事可能会对其产生影响,并帮助盛大升级了其游戏服务器软件。此后约两个月,泄漏的服务器安装程序在中国大陆开始泛滥,出现了所谓的"私服",即未经韩方授权的非法运营服务器。私服被发现的最早时间是2002年9月28日,私服被不少网吧作为吸引玩家上网的手段之一免费提供给用户,像"流行感冒"一样很快传播开来。盛大认为,私服最猖獗时可能超过1000个窝点。私服究竟给盛大带来多大直接损失,尚无具体评估数字,但此事对双方已经互不信任的合作,无疑雪上加霜。在双方随后的较量中,盛大有了私服这个武器,态度又强硬起来。在双方讨价还价的谈判中,盛大要求韩方对私服事件负责,除了公开道歉,还要求赔偿其损失,但没有提出具体赔偿数字。韩方认为:因为原先合同里没有规定私服问题,双方应该尽快解决此问题,然后坐下来协商双方的损失和责任问题,而不是把责任推向对方;如果一定要求赔偿,盛大应该去找仲裁。而且,韩方认为自己也是私服的受害者。根据原合同,仲裁地点设在中韩两国之外的第三国新加坡。据盛大的律师讲,双方如何解决问题,将适用新加坡法律。 2002年9月12日,盛大向韩方支付了5、6月份的分成费。2002年11月21日,盛大向韩方支付了7月份的分成费,但扣除了10%。此后,盛大无限期停止向韩方支付2002年8月(含该月)以后的所有分成费。盛大的律师解释说,这不是不给对方钱,而是暂停支付。当时的停付理由是:韩方不能完全解决它所提出的技术问题。 Wemade反击说:补充协议规定,如果盛大提出的技术问题Wemade在两个月内不能解决的话,扣下当期分成费的10%,盛大7月份提出技术问题,而且扣下了7月份10%分成费。补充协议还规定,三方协议签定后,三方对7月份以前的矛盾和纠纷不再追究责任。此后,对于停付一事,盛大又公开了"主要理由":韩方始终没有就私服问题向盛大道歉、赔偿损失,并解决问题。 Wemade说:私服问题在中国最早出现是9月28日,8、9月份的分成费和私服没有关系,该问题也不应该成为9月份之后拒付分成费的理由。关于盛大"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断然中止向韩方支付分成费的理由,一度被业界不同的观点所猜测。 Wemade认为最可能的理由是:盛大企图用拖欠的分成费来要挟韩方把EI(盛大称之为《传奇2.0》)的运营权免费给它。而盛大则认为:这个要求是合同约定的理所当然的事情,Wemade不想把它给盛大,主要是想卖个好价钱。陈天桥说:"对于Wemade而言,它有许多损害盛大利益的武器,因为它拥有技术上的优势,但对盛大而言,只有一个筹码:钱。" 2002年9月28日之后,还出现过两次私服:一次在10月,一次在11月。盛大说:私服版本不仅有英文的,还有韩文的,不仅有旧版本的,还有新版本的 EI。盛大公开怀疑,Wemade可能存在泄漏嫌疑。其律师认为:如果Wemade不能证明"自己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导致程序的泄漏",那么它将负相应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这个命运多舛的游戏,不仅要面对私服、外挂、安全等问题的挑战,还将面临着"父母离异"的危险!所谓外挂,是一种黑客软件,可以通过修改网络游戏的客户端软件,使玩家能够轻松地获得许多平常条件下需要花费很长时间和精力才能获得的虚拟物品,如游戏中的武器、金钱、级别等。外挂是像虚拟世界的"兴奋剂"。外挂泛滥时,会严重破坏游戏虚拟世界的平衡,对没有使用外挂的合法玩家,是极不公平的,同时也损害了游戏运营商的利益。外挂市场在玩家巨大需求的情况下,为其经济利益所驱动。据说,网上就有人通过代理销售外挂,一年收入超过了100万元。由于《传奇》是最流行的网络游戏,用户数量和在线人数最多,所以其外挂也最多最流行。这些外挂有些出自黑客之手,有些来自玩家。盛大员工开玩笑地说:"外面研究《传奇》的人,比盛大自己还精深。" 对付外挂的惟一有效手段是:不断升级游戏软件。而在《传奇》的合作链条中,这个手段出现了问题。 2002年7月之前,《传奇》的技术支持并不及时有效。通常出现问题时,总是先把问题传到韩国方面,等在韩国解决后,再传回中国。整个过程一般需要几周时间,所以,老问题还未解决,新问题就又出来。随着《传奇》用户呈几何倍数的增加,新问题也在按同样速度增加。 2002年7月,Wemade在上海设立代表处。崔淇喆说,此后盛大提出的技术问题都已解决,并向记者出示了盛大签署的确认书。同时,盛大也在单方面发布它对《传奇》的升级补丁,有些补丁确实是针对外挂所做的。Wemade则认为:这是擅自修改软件,是对其知识产权的侵犯,并声称对此产生的运营问题不负责任。除了加强技术开发外,盛大还给《传奇》加了一个名字"热血",在公开场合使用《传奇(热血)》这个名字,"热血"商标正在申请注册中。 "他们就是想把《传奇》变成自己的游戏。先从技术上修改,然后再占有其品牌。"崔淇喆认为,这是盛大企图占有《传奇》的证据。据悉,"传奇"这个商标到底属于谁,也存在巨大纠纷,据说中韩三方都没有申请下来该商标。盛大停止支付分成费的同时,韩方也停止对其技术支持。《传奇》继续运营,不过,技术问题却越来越多。这个命运多舛的游戏,不仅要面对私服、外挂、安全等问题的挑战,还将面临着"父母离异"的危险!矛盾的焦点集中在一个主要问题上:盛大要求韩方先把《传奇2.0》(EI)交给自己运营,同时降低分成费的比例,然后再支付拖欠的几个月分成费;而Wemade则认为,这是两件事,坚持要求盛大先支付完所拖欠的分成费,然后再谈《传奇2.0》(EI)的事情。 2002年11月12日,韩方通知盛大,中止三方签署的补充协议。2002年12月初,三方重开谈判未果。盛大说:在谈判中曾向韩方建议,把拖欠的分成费交给第三方管理,等双方解决完纠纷后再支付给韩方,被韩方拒绝。 2003年1月20日,最后一次谈判,依然无果。1月24日,韩方宣布中止原合同。那么,三方是否还存在破镜重圆的可能?看来,他们留下的悬念,只有等待新加坡的仲裁结果了。但是,截至记者发稿时,仲裁请求尚未被任何一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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